文化館2016年決算公開

發(fā)布時間:2017-11-02 ??來源: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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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樂縣文化館

2016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樂縣文化館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南樂縣文化館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南樂縣文化館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樂縣文化館概況

一、南樂縣文化館主要職責

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繁榮群眾文化事業(yè)。 文化宣傳 文藝活動組織 科技知識培訓 勞動技能培訓 文藝創(chuàng)作培訓等相關培訓 業(yè)余創(chuàng)作團體管理 業(yè)余文藝創(chuàng)作 組織 鄉(xiāng)級文化站業(yè)務指導 群眾文藝理論研究 文化交流 大眾科普資料編輯 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chǎn)收集整理與保護。

第二部分 南樂縣文化館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附件)

http://open.nanle.gov.cn/attached/file/20171103/20171103161234_633.xls

第三部分  南樂縣文化館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471.85萬元,支出總計360.05萬元,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07.15萬元,增長29%,支出總計減少4.65萬元,下降1.2%。

二、關于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合計471.8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71.84萬元,占100%。

三、關于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支出合計360.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5萬元,占37%;項目支出226.20萬元,占63%。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總決算471.85萬元,支出360.03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107.15萬元,增長29%,支出減少4.67萬元,下降1.2%。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9.05萬元,占支出合計的75%。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95.65萬元,下降26%。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南樂縣文化館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3.95萬元,其中:人員經(jīng)費130.1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 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 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 醫(y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jīng)費3.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75.5萬元,支出決算為360.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5%。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三館建設經(jīng)費支出。

六、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133.85萬元,其中:人員經(jīng)費130.1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退休費、離休費等。公用經(jīng)費3.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shù)比2015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0

(二)“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萬元。

七、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

八、關于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開展情況。

南樂縣文化館2016年度部門決算中增加免費開放資金、設備購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績效資金、三館建設資金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共涉及預算資金226.1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九、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91萬元,主要用于三館建設。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jīng)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三公”經(jīng)費,指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